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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沿阳澄湖地区控制规划

阳澄湖是苏州市重要的水源保护地之一,为了贯彻落实《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和《苏州市城市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暂行规定》,根据市人大、市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2004年7月,我局委托编制了《苏州沿阳澄湖地区控制规划》,2005年4月14日,该规划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并征求了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意见。
    根据2007年4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第1号主任会议纪要及2007年6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我局对规划方案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将完善后的最终成果再次上报市政府,于2007年8月3日通过市政府审批。
1.规划范围:分规划用地和规划控制区范围。
规划用地范围东至昆山巴城镇古城路,南至沪宁高速公路,西到227省道分流线,北到苏昆太高速公路,总面积282平方公里,其中阳澄湖水域面积113平方公里,陆域面积169平方公里。
规划控制区范围为沿阳澄湖纵深约1公里陆域范围及整个阳澄湖水域范围。东至昆山湖滨路(含傀儡湖及周边地区),南以双阳路、沪宁高速和沪宁铁路为界,西到苏嘉杭高速公路、湘太路,北至北绕城高速公路,总面积220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113平方公里,陆域面积107平方公里。
2.功能定位:长三角地区二级绿心,苏州市重要的水域生态空间,以生态保护为主、兼有休闲、旅游度假的多功能滨水区。
3.总体布局:形成城镇型住区、旅游度假区、风景游赏区、生态开敞区、湿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农业开敞区组成的用地空间结构。
4.总体控制要求:
(1)划定禁止建设区、建设引导区、控制建设区。
(2)禁止建设区。规划湿地保护区、傀儡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沿岸300米纵深地区、傀儡湖周边地区、太平湾里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周边地区、阳澄湖岛新开挖清水通道以南地区、阳澄湖沿湖纵深300米(除规划风景游赏用地、已建和在建公共设施、旅游度假设施以外的地区)地区为禁止建设区。
(3)建设引导区。规划集中建设的城镇型住区、旅游度假区、集中的农村居民点作为建设引导区,引导居住用地、商业金融用地、旅游度假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等向这些区域集聚。
(4)控制建设区。为禁止建设区和建设引导区外的其它用地,包括风景游赏用地及控制区范围内必须保留的农业空间和生态开敞空间。
5.旅游规划:沿阳澄湖地区旅游以休闲度假为主,规划布置以度假、娱乐为主题的旅游景区三处(唯亭水文化民俗游览区、巴城美食康居休闲区和盛泽荡“都市绿岸”风貌游览区),布置以生态休闲、水乡风情为主题的游览区两处(湖滨森林生态休闲区、阳澄水乡风情游赏区)以及其它散布在阳澄湖周边的游览景点。
6.道路交通规划:
取消阳澄湖内部作为旅游航线外的其它航道功能。
区域干道网络规划由沪宁高速公路、苏嘉杭高速公路、苏州绕城公路、苏昆太高速公路、317国道和227分流线构成阳澄湖周边地区的区域干道网络,通过13个互通相互转换或与规划范围内各组团相连通。
区域内部交通规划形成组团间干道、组团内干道和组团内支路3级道路网络。通过组团间干道和组团内干道与区域干道网联系。
旅游道路网络规划由双阳路、阳澄北路、湖滨路、凤阳路、阳澄湖路和湘太路构成沿阳澄湖的旅游主环路,加上部分组团内道路共同构成阳澄湖地区旅游道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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